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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离开萧陌整整三个月了,一共梦到过他三次。
每一次,他都身着深绿的戎装,站得如标杆一样笔挺伟岸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。
我认识他,也不过三个多月而已。
他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,无论是第一次,最后一次,还是每一次。
从不曾展现过这样中规中矩,英姿勃发的气场。
可能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不算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的脸吧。
轮廓精致得无可挑剔,深邃的眉眼洞察人心,薄唇的弧度似有一种天生的上扬。这会让他端正有余,更显魅惑又邪气。
即使他的日常,就只穿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,却足以在任何场合秒杀任何颜色。
他有毒,这是我对他的最直观,最中肯的评价。
因此,我看着这样的他。
与其说像军人,不如说更像军阀。
那种长靴踏过无名尸首的鲜血,却一尘不染的……禽兽。
可我发现我真的不能承受这样的邂逅。
我发现,我恋爱了。
告别一切过往种种,刻意的,无意的,掌控的,失控的。
我终于不得不告诉自己,我对萧陌的一见钟情是真实的。
无论是上一次,还是这一次。
只是此时此刻,他距离我只有身高差的这三十厘米远。
他俯视着我,眼神很陌生。
那是一束平静到几乎不聚焦的目光。
就像我们乘地铁,去公园时,来往擦肩而过的某一个影像。
那停留,短暂得吝啬,让我胸腔里的呼吸一下子被挤到了鼻腔。
很酸很酸,差点冲出一股泪水。
我还怀着他的孩子,可是他……
却不记得我了。
可能是我眼含热泪的样子太反常了,我终究还是把他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。
他开始打量我,上下打量着。
先是警惕,然后是好奇,最后是同情。
他向我迈了半步,我们之间的距离差,从俯视四十五度变成了垂直。
我有点害怕,害怕他突然冲我敬个礼,然后问我……需要帮助么?
可我没想到,他会说:“只是一场意外,没有人愿意看到。既然路过了,回去就忘掉吧。”
他讲话的时候,口吻里没有半点悲天悯人的虚伪。一字一句,声线得很平静。
但我听得出来,那是萧陌最一贯的口吻。他对我说每一句话的时候,都是这样。
他对自己有无数苛严的要求,即使还是个未成年孩子的时候,就能承担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压力。
他有自己的规矩,自己的道。对正邪标准很明确,对爱恨与恩仇都会睚眦必较。
这样一个强悍又自律的男人,可是对我呢?
他说……
晓萝,别逼自己一定要恨,也别逼自己一定要原谅。
晓萝,我只想让你开开心心地过小日子。
你喜欢的一切,我来守护。
那些听起来虚伪到黏掉牙的情话,我从来都像嗑瓜子一样,听一句,吐两半皮儿。
事实证明,我或许应该从一开始就坚守这样的底线。
不去爱,不去信,不去沦陷。
可事实上,对他,我不但交付了心,交付了身体,甚至交付的子宫……
“萧陌!”
我的泪水屏出眼眶,在萧陌即将转身离去的时候,我终于忍不住破口出声。
我追上去,与他高大的身形相比,我一定像个笑话一样矮小得自不量力。
而更具戏剧化的是,我甚至连一个指头都没有触及到他的衣角,哗啦一声,就有数十个战士围了过来。
他们警惕地看着我,一副视死如归的护卫模样,将他们的萧总长牢牢保护在身后。
我看起来,像个杀手么?
萧陌回身看着我,眼里的狐疑绝非假装。
“女士,你认识我?”
“我……”
我有无数的话想说,无数思念亟待传达。
可是话到口边,终于还是吞咽了下去。
泪水从模糊到清晰,萧陌的眼睛依然那么深邃无尽。
他拨开两侧警惕的护卫,提步向我走过来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他问我。
“纪……晓萝。”
我说出这个名字,事到如今,我已经把这个名字深深印刻在了脑海中。
就像我从来不属于林舒年的躯壳一样,我捡到纪晓萝,就像半途捡到一座可以被用来归属的小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