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成安仔细想了想,其实她说的话也不无道理。
花木兰和秦良玉前辈是具有新思想的女子,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甚至称得上比男子还要刚毅,而林小夕,确实也不算是一般的女子,他试探道:“那你觉得日后去京城发展如何?”
林小夕题字的手一顿,仔细想了想,而后放下笔,表情多了一丝严肃:“去京城,自然有很多的好处。那里是各类文坛、艺术大家荟萃之处,矗立着威严的皇宫,聚集着千百位朝廷命官……仔细想来,确实比我们这种小城好的多。”
霍成安眼睛不由亮了亮,林小夕眼界果真不一般,他并没有看错人。
她跟这世间的女子都不一样,那些个都是一些胭脂俗粉,整日想着如何使自己变漂亮,如何让自己嫁给一个有钱人。
林小夕则不同,她在乎的是及时行乐,是百姓和睦,是文坛复苏。
霍成安又拿起了一张纸,上面写的是一个短小的故事,大致内容是个豆蔻年华的少女,对自己竹马晦涩的爱意,在这种封建的环境之下,没想到林小夕能突破禁锢,写出这种故事。
他的心中不由增添了一抹敬佩之情。
“我来帮你吧。”霍成安走到她旁边,开始认真翻看这些诗集。
林小夕特意将自己的诗融入了一些现代的思想,都是与年轻少女相关的内容,其中包括了励志名满京城的梦想、鼓励女性学习知识、以诗文表达自我等等。
霍成安几乎读完了所有的诗,眼前豁然开朗,仿若开启了一个新的天地,林小夕将诗集装订好,在霍成安的陪同下,送到了书社,和老板签订了保密协议。
……
“假如将这诗集刊载数十本,他日你定会成为整个大离国的传奇。”二人走在回家的路上,霍成安看着她的侧脸,由衷地感叹了这么一句。
林小夕摆了摆手,道:“不敢当,我仅仅只是想让那些女子摆脱胭脂水彩,像我一样追崇读书写诗罢了。”
霍成安点了点头,“这个也不错。”
接下来几日,林小夕照常在铺子里卖猪肉,但是她并不知道,自己的诗集已经被各家书社争抢着,打印出了数十本,在全国各地开始畅销。
期间有个少女来买猪肉,书中还拿着一本书,林小夕觉得这本书有些眼熟,便问道:“姑娘拿的这本书叫什么?”
“这是唐豆公子作的诗集,如今在全国内盛行,咱们这儿有好多个女子都有呢。”那少女兴致盎然地介绍着,又东拉西扯的跟她讲了书中的内容,最后还劝说着她也要买一本。
林小夕抿唇笑了笑,这才未过半月,自己的诗集就已流传甚广。
“这本书文风简洁大气,内容新颖有见解,能作出这种文章的,想必是个翩翩公子吧?”少女一手提着猪肉,一手付完钱,心思仍在飘飘然。</div>